第一章 修车铺里的红棉
过去的事早已忘记,遇到的人已随风而去。
本章人物为化名、多人复合,情节与对话为文学重建;年代、琴、厂与物价是真的。
一
老街拐角有家修车铺,主要修电动车,也修自行车,还配钥匙。
铺子小,卷帘门半拉着,靠墙摞着换下的电瓶和旧轮胎,打气筒立在门边,墙根摆着补胎用的水盆,墙上钉着两排扳手,空气里一股橡胶和机油味。看摊的是个六十好几的男人,姓马,街坊都叫他老马。他话少,手稳,谁的电动车坏在半路,推过来,半天给你弄好,收钱公道。这条街上的人,都当他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修车老头。
没人知道老马会弹吉他。
发现的是个小伙子,在附近上班。那天暴雨,他躲进铺子,浑身湿透,等雨小。他无聊地四下看,一眼瞅见货架最顶层、摞着的几个纸箱子中间,卡着一个长条的旧盒子,落满了灰,形状,像一把琴。
"马叔,那是啥?"
老马顺着他的目光抬头,看了两秒,像在看一样很久没看的东西。
"……一把琴。"
他搬来凳子,踩上去,把盒子够下来。纸盒软了,边角全塌了。打开,里面躺着一把老吉他:红棕色的合板琴身,琴头上印着早已褪色的花体英文商标——红棉。琴弦锈成了暗色,指板上一层灰,可琴身被擦得很干净,连一道磕碰都没有。看得出来,当年它被人宝贝过。
老马用袖口擦了擦弦,在小马扎上坐下,把琴往腿上一横。
那个姿势一起,整个人就不一样了。
他低头,左手在琴颈上找了找位置——手指粗,关节大,还沾着没洗净的机油,可一搭上弦,那只手自己就知道该往哪儿去。右手一拨,几个音叮叮咚咚地淌出来,是一首很老的曲子,旋律一起,门口躲雨的几个人都安静了。
雨下着,琴声从橡胶和机油味里钻出来,又轻,又旧。
小伙子愣了半天:"马叔,您……您还会这个?"
老马没抬头,手指没停。
"年轻时候,"他说,"我是这条街的小马哥。"
二
把时间往回拨四十多年。
那时候这座城还到处是国营大厂,钢厂、机械厂、纺织厂,一个厂连着一个厂,烟囱林立,汽笛一响,几万人同时上下班。马卫东十九岁接父亲的班,进了机械厂,成了一名钳工。
他第一次见吉他,是在厂里的青工宿舍。
同宿舍一个戴眼镜的小子,不知从哪弄来一把红棉,七十多块钱,相当于普通工人小一个月工资,全宿舍凑着摸,谁也不会弹。那天晚上下了班,那小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拨,琴声不成调,可马卫东躺在上铺,听着听着,心被那几根弦勾住了,一夜没睡好。
第二天,他做了个决定。
他开始攒钱。厂里食堂五毛钱一份的红烧肉,他再没打过;夜班补贴一分不动,全压在枕头底下。攒了三个多月,又找姐姐借了二十,托人从广州带回一把红棉——和宿舍那把一样,椴木合板,出厂装的还是钢丝弦,按上去,指头钻心地疼。
疼也按。
那年代没人教。他不知从哪翻录来一盘磁带,《爱的罗曼斯》,翻来覆去地听。录音机放在床头,听一小节,倒回去,再听,磁带都磨出了沙沙的底噪。他把和弦的按法用圆珠笔写在手背上,上班开着车床,脑子里还在走指法。手指头磨破,起水泡,水泡破了变成茧,茧一层层厚,最后硬得像块小胶皮。
就这么着,他弹出来了。
八十年代中期,吉他在年轻人里一夜之间烧起来。厂里的年轻人几乎人手一把,下班不回家,全聚在宿舍、在俱乐部、在厂门口的路灯底下弹。马卫东是其中最疯、也弹得最好的那个。他留起了长发——也不算多长,就是盖住耳朵;又咬牙买了一件当时最时髦的米黄色风衣。一九八六年《英雄本色》正火,里头周润发演的小马哥,风衣、墨镜、叼火柴,全厂的姑娘都说,马卫东抱上吉他、穿上风衣,活脱脱一个小马哥。
"小马哥"这外号,就这么叫开了。
那是他这辈子最亮的几年。
厂里办舞会,他是台上的主角,一把琴,一支话筒,底下几百号人随着他唱。周末他抱琴去公园,跟别的厂的琴手"茬琴"——你弹一首,我接一首,比谁会的曲子多、谁的活儿硬,围观的里三层外三层,常常茬到深夜。姑娘递过来的汽水,他弹琴的桌上放不下;写给他的纸条,他揣了满满一上衣口袋,回去也不看,光顾着高兴。
那时候他信一件事:只要这把琴在怀里,他就跟别人不一样,他的日子,将来一定是另一番样子。
三
一九八八年,几个常一起弹琴的朋友凑了支小乐队,想去南方。
"广州、深圳,那边歌厅多,缺弹琴的,"弹主音的六子眼睛发亮,"去那儿,一个月挣的顶厂里半年。小马哥,跟我们走,别在这破厂里耗一辈子。"
那阵子马卫东心里活泛得不行。夜里睡不着,他把琴抱在怀里,想着南方的霓虹灯,想着舞台,想着自己或许真能靠这把琴,活出个人样来。
可他没走成。
那年他处了个对象,同厂细纱车间的姑娘,爱听他弹琴,每次他唱,她就坐在第一排,眼睛亮晶晶地望着他。姑娘父母托人捎话:两家就这么一个闺女,不想让她跟着人跑那么远;你要是真心的,就留下,结婚,好好过日子。
一边是没影的南方,一边是眼前的人。
六子他们走的那天,马卫东去车站送。火车开动,六子从车窗探出头冲他喊:"小马哥!等我们混出样儿,回来接你!"汽笛一声长鸣,列车把那几个人载向了南边,也把另一种他本来可能过的人生,一起载走了。
他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,站了很久。
转过年,他结婚了。婚礼上他喝醉了,抱着那把红棉,给满堂宾客弹了一晚上。第二天醒来,琴立在墙角,日子,还是厂里的日子。
后来他听说,六子他们在深圳的歌厅、酒吧里驻场,吃了不少苦,没大红大紫,但一直没离开这行。再后来六子进了棚,给人录过几首卡带里的伴奏,在圈里,算有点小名气。有一年六子回来探亲,两人喝了顿酒,六子拍着他的肩膀说,当年你要是一起走,凭你那手活儿……后半句没说,碰了杯,把酒喝了。
四
进入九十年代,日子开始变了。
厂里效益一年不如一年,订单少了,工资拖着发,后来开始有人下岗。一九九八年,马卫东和媳妇双双回了家。
那一年他三十六岁,上有老,下有上学的孩子,怀里那把琴,换不来一斤米。
他什么都干过。蹬三轮拉货,去夜市帮人烤串,给私人小厂打过零工,后来又学了修摩托,在老街口摆了个修车摊,补胎、打气,自行车、摩托车都修,顺带配钥匙,风吹日晒。一天天,一年年,天不亮出门,黑透了才回,累得倒头就睡。那把红棉,他先是装进盒子,搁在柜子上;后来搬家几次,盒子被越塞越高,最后顶上了货架。
他不是不想弹,是没那个心气,也没那个工夫了。
有一回儿子翻出琴来拨拉,吵得慌,他难得发了火:"写你的作业去!"过后又后悔,半夜一个人把琴取下来,擦了又擦,到底也没弹,又轻轻放了回去。
旁边的人都说,这人啊,年轻时谁没点爱好,可日子一过,什么热爱不热爱的,都得给柴米油盐让路。老马自己,也是这么认的。
五
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。
修车铺门口,地上一汪一汪的水。老马弹完最后一个音,余音在橡胶和机油味里散了。他低着头,左手还轻轻搭在琴颈上,像舍不得马上松开。
"马叔,弹得真好啊。"小伙子由衷地说,"您这些年,咋不弹了呢?"
老马把琴小心地放回盒子,用手掌抹了抹琴身,动作很轻。
他沉默了一会儿,笑了笑。那笑里没什么委屈,倒像在说一件早就想明白的事。
"也没咋,"他说,"就是忙着活,把它给搁下了。"
他顿了顿,又补了一句:
"可你看,手指头还记得。"
那天以后,老马的铺子多了个景儿。傍晚没什么活的时候,他会把那把红棉从架子上请下来,坐在小马扎上,弹上一两曲。下班路过的人、买菜回来的大妈、放了学的孩子,时不时就有人停下来,在门口听一会儿。没人想到,这条街上那个闷头修车、满手机油的老头,肚子里藏着整整一个热气腾腾的八十年代。
他没去成南方,没成什么角儿,也没靠琴过上好日子。他这一辈子,跟绝大多数抱着吉他疯过的年轻人一样,被生活推着往前走,娶妻,生子,下岗,谋生,一步步从"小马哥",走成了"老马"。
可那把琴他到底没扔,没卖,没让它烂在角落里。擦得干干净净的,一放四十年。
——好像只要它还在,他十九岁那年第一次听见琴弦声、心里那点被点亮的东西,就还没灭。
那个年代,中国有千千万万个小马哥。他们后来都成了谁?过得好不好?琴,还在弹吗?
这些人里,绝大多数没有人给他们写过一个字。
这个专栏,就想把他们一个一个找回来。下一个,也许就在你身边。